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2024年度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对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仍由余应敏先生、王兆峰先生、陈望舒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二)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第一届董事会审
2024年1月21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计委员会2024年日(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第一次会议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四)审议《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四)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4月22计委员会2024年(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日
第二次会议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七)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第二届董事会审摘要>的议案》
2024年8月28计委员会2024年(二)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日
第一次会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4年10月
计委员会2024年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9日
第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工作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余应敏、王兆峰、陈望舒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