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北京京
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仪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京仪装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 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200万股。截至2023年11月24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3419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64.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625.3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
第 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金额134190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646501.03
募集资金净额1266253498.97
减:以前期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40267735.85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90774.33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328000855.23
加: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手续费净额11754861.27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711730543.49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1730543.49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5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0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一
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3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37577910601募集资金专户182241057.53
京长安街支行
交通银行北京台湖支行110061520013006144041募集资金专户1490535.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8110701012402637669募集资金专户27998950.54
京枫丹壹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博兴路支行11221301040004769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211730543.49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745635.60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1754861.27元),已扣除手续费0.00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11561.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372641.49元已完成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金融机构理财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金额利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2024-11-52025-2-57000.00浮动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金融机构理财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金额利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让大额存单2024-1-302027-1-302000.002.70%北京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北京鲁谷支行结构性存款2024-12-302025-1-2010000.00浮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2024-12-302025-1-2113000.00浮动北京台湖支行
合计5000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
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8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08000000.00元超募资金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向安徽京仪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其中40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36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京仪提供106000000.00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京仪装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涛黄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266253498.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8000855.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826859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项目截至期更项项目达可行截至期末累计投末投入本年是否目,含到预定性是募集资金承诺投截至期末承诺投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入金额与承诺投进度度实达到承诺投资项目部分调整后投资总额可使用否发
资总额入金额(1)额投入金额(2)入金额的差额(%)现的预计变更状态日生重
(3)=(2)-(1)(4)=效益效益
(如期大变
(2)/(1)
有)化集成电路制造专
2026
用高精密控制装不适不适
无506000000.00506000000.00506000000.0059356246.5759356246.57-446643753.4311.73年下半否备研发生产(安用用年
徽)基地项目不适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无400000000.00400000000.00400000000.00160644608.66400912344.51912344.51100.23不适用否用用不适不适不适
超募资金净额360253498.97360253498.97360253498.97108000000.00108000000.00-252253498.97不适用不适用用用用
合计—1266253498.971266253498.971266253498.97328000855.23568268591.08-697984907.89————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关产品情况”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含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置换的6038919.78元及使用
自有资金投入的24931122.00元土地款。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