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康希通信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股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康希通信签订《保荐协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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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康希通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3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违规情况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康希通信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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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康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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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信业务情况,对康希通信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康希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通信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通信依照相关规定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督导康希通信严格执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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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控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通信严格执行信息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相关文件或重大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康希通信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康希通信无控股股东,在持续督导期
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间,康希通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康希通信无控股股东,在持续督导期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间,康希通信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 在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情况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
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在持续督导期间,康希通信未发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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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述情况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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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在持续督导期间,康希通信不存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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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述情形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
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未实现盈利、业绩由盈转亏、营业
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或者其他
在持续督导期间,康希通信不存在前
17 主要财务指标异常的,保荐机构应当在持续
述情形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检查发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及 2026年 1 月 7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超出授权额度 1000.00 万元、200.00 万元及 700.00 万元。公司超额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到期后本金和产生的收益均归还至募集专户。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要求相关人员强化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流程,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以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产品在射频前端领域主要性能指标已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从产品知名度以及行业影响力来看仍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根据 Yole Development(Yole)统计的数据,Skyworks、Qorvo 等国际知名厂商仍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尽管公司市场占有率有一定的提升,但国际市场份额依然较小,与头部友商仍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仍为 Fabless 的经营模式,无自建的晶圆制造产线和封测生产线,生产规模不及国际知名厂商等劣势。公司如若不能通过持续提升技术更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亦或通过拓展新产品线来增强产品影响力及扩大市场规模,将因为市场竞争加剧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1、研发力量不足及技术迭代的风险近年来,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快速发展,工艺、设计的升级与产品更迭相对较快,Wi-Fi 等无线通信技术标准升级及迭代也较快。公司较早布局 Wi-Fi 7 产品而获得行业先发优势,2026 年上半年,公司 Wi-Fi 7 系列产品占据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50%以上,预研的 Wi-Fi 8 系列产品在客户送样阶段,在行业激烈竞争角逐中处于领先水平。
Skyworks、Qorvo 和立积电子等境外知名射频芯片厂商经营历史长,在收入规模、技术积累、市场地位、人才储备等方面竞争优势明显,能够深度参与新一代协议标准制定。与境外知名射频芯片厂商相比,公司资本规模较小,研发力量相对薄弱。若公司未来因研发投入不足、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及创新机制不灵活或行业技术迭代过快等因素,导致公司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标准要求的新产品,公司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进而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技术 37 项。公司通过申请专利、与员工签署保密及竞业禁止相关协议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但仍存在部分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诉讼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或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通过自主技术研发,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是在出海销售的过程中,境外友商出于保护自身的市场垄断地位,试图延缓甚至阻碍公司发展境外业务,存在通过主动发起知识产权纠纷,恶意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的可能性。
若上述情形发生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可能影响公司产品推广进度,或影响公司产品进入特定区域市场,从而对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金额为 29877.86 万元,占同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 75.64%。
公司经营业绩与头部通信设备厂商的经营情况相关性较高,如未来头部通信设备厂商的市场份额下降或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头部通信设备厂商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订单减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终端客户遭到贸易制裁、技术制裁等,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的设计业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分别委托于晶圆制造企业、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2026 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占比为 77.08%,采购集中度较高。
公司主要晶圆及封测供应商为稳懋、三安集成、甬矽电子、嘉盛半导体等,在当前集成电路制造产能供给波动、国际贸易局势变化等情形下,虽然公司已在境内、境外采取了可替代的供应商策略,仍不排除该类供应商因各种原因造成公司采购产品无法按时交付、稳定供应的可能性,使得公司亦无法按时向下游客户交付相应产品,从而影响公司正常销售业务的开展及获取销售订单的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路由器、智能网关、AP 等无线网络通信设备领域
以及智能家居等物联网领域,近年来下游市场发展迅速,但该市场具有产品和技术更迭较快、新进入者逐步增加等特点。
2026 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26.57%,较去年同期增长 4.23 个百分点。
为维持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如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未能契合市场需求率先推出新产品或新产品未达预期出
货量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将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构成,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净额为 32272.7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9.54%。
保持适当存货是 Fabless 公司应对供应链变化的重要手段,但若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经销商经营不善或公司不能有效进行销售渠道管理、
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 20208.71 万元,占总资产的
比例为 12.24%。
公司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若出现客户资信不良、或因公司管理不善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并形成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2026 年上半年,公司境外客户销售收入为 6648.5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6.83%。若美元兑人民币贬值,将降低公司境外销售产品折算为人民币的售价,进而拉低公司整体毛利率;同时,公司持有的以美元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外币资产将产生汇兑损失。2026 年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贬值明显,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净损失为 788.76 万元。
汇率随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未来美元兑人民币进一步贬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四)行业风险
1、市场拓展不足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设备与物联网终端设备市场,并向低空经济、移动终端、工业 IoT 等泛 IoT 市场拓展,公司各产品应用领域的竞争情况如下:在网通端 Wi-Fi FEM 领域,目前仍由 Skyworks、Qorvo 和立积电子等境外厂商占据主导,境内厂商全球市场份额占比仍相对较低。境内参与该领域的厂商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手机蜂窝通信射频前端芯片为主要业务的境内厂商,近年来也向 Wi-Fi FEM 领域拓展,另一类是以公司等为代表网通 Wi-Fi 射频前端芯片境内厂商,逐渐向手机端 Wi-Fi FEM 领域拓展。目前,手机端 Wi-Fi FEM 市场仍主要由境外厂商占据主导地位,但部分以手机蜂窝通信射频前端芯片为主要业务的境内厂商也已推出手机端 Wi-Fi FEM 产品。在 IoT FEM 领域,境外厂商仍占据主导地位,境内厂商市场份额相对较低。
在上述领域中,与境外知名射频芯片厂商相比,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模、产品布局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相对偏弱。若国际芯片厂商凭借其资金实力等优势,进一步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市场推广力度,而公司产品无法继续保持现有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增速乃至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也面临着境内企业数量增加及竞争加剧的风险。若新进入企业在产品、技术、市场方面不断提升竞争力或者采取更激进的定价策略等,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从市场拓展角度来看,公司在 IoT FEM 领域面临市场拓展风险:IoT FEM 市场在应用领域及客户分布方面更为分散,若公司在 IoT 市场开拓的过程中难以持续进入中大型终端客户的供应体系,将导致公司在 IoT FEM 市场的拓展不及预期,对公司的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市场需求短期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设备与物联网终端设备市场,该等市场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国际贸易环境、地缘冲突等宏观因素及 DDR 存储芯片供应瓶
颈、数字信息化进程、技术迭代更新等因素影响;部分下游客户将出现因存储芯片涨价导致降低采购数量的风险。
上述因素出现,将导致公司所处市场的需求增速出现波动甚至呈现负增长,进而对公司产品下游市场空间拓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现有主要客户或终端客户的采购规模可能相应出现波动,公司未来开拓新客户的难度也可能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造成不利影响,使得公司收入增长率下降,甚至出现业绩波动的风险。同时,Wi-Fi 技术迭代周期较快,Wi-Fi 6、Wi-Fi 7 产品迭代更替节奏加快,下游客户备货结构调整也会带来阶段性行业需求波动。
3、产品价格波动、销售不及预期及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受产品销售价格、产品销售数量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影响较大。
在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若下游市场议价能力大幅提升或公司因自身经营战略需要,可能使得公司产品销售平均单价出现大幅下降;若因市场整体需求下降或公司自身市场占有率下降,可能使得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不及预期;若晶圆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可能使得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上述不利因素的出现都将造成公司利润总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行业新品迭代加速,存量产品存在价格持续下行压力,或将进一步压缩公司盈利空间。
(五)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逆全球化贸易主义进一步蔓延,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对我国部分产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集成电路行业具有典型的全球化分工合作特点,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则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限、供应商无法供货或客户采购受到制约,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射频前端芯片属于通信核心器件,受海外技术管制、出口合规政策影响较为敏感,若相关产业管制政策收紧,或将对公司技术迭代、海外客户拓展造成阶段性影响。
(六)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于“新一代 Wi-Fi 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泛IoT 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各项目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联系紧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投资项目虽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空间增长受限、市场竞争加剧、射频前端芯片市场国产化进程不及预期、客户拓展
不及预期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实际控制人控制力偏弱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彭宇红直接持股 9.32%、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0.03%,赵奂直接持股 7.98%、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0.40%,PING PENG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0.48%,各自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30%。PING PENG、彭宇红与赵奂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7.30%股份,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控制公司 8.1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25.46%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可能导致公司未来股权结构甚至是控制权发生变化。此外,PING PENG、彭宇红与赵奂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就三人以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如果各方终止一致行动协议,公司的控制权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的稳定性、连续性造成一定风险。
3、对外投资风险近年来,公司坚持投资与产业协同并重的发展策略,持续完善产业链布局,通过直接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积极拓展投资标的,以推进战略部署及业务延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9078.43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2645.07万元,合计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13.16%。
上述对外投资系公司基于长远利益作出的审慎决策,但投资标的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到宏观政策、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发生资产减值等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6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6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6年 1-6月 2025年 1-6月期增减(%)
营业收入 39502.55 32760.94 20.58
利润总额 3237.34 -2444.4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51.67 -2473.34 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64.26 -4194.66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9.30 -447.17 不适用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6709.08 143216.07 2.44
总资产 165127.81 168052.35 -1.74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 2025年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1-6月 1-6月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58 -0.0589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58 -0.0589 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422 -0.0999 不适用(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 -1.69 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22 -2.86 不适用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2.06 14.43 减少 2.37 个百分点
2026 年 1-6 月,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58%,主要系业务规模稳步扩张,Wi-Fi 7 系列产品营业收入提升。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改善,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
3、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等的变动主要系伴随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诉讼相关费用支出大幅下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盈利水平提升。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企业,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主要从事 Wi-Fi 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的研发、设计及销售。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已拥有较多的技术积淀和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研发取得了基于 CMOS、SOI、GaAs 等多种半导体工艺平台,设计 PA、LNA、开关等多种射频前端芯片并进行模组集成的核心技术。公司形成了研发团队及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品牌及客户优势、供应链保障优势、高效及时响应的本地化服务优势。
2026 年 1-6 月,公司继续深耕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在该领域持续开展技术研
发和产品开发,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综上,2026 年 1-6 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
2026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为 4764.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0.76%;研发费
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12.06%,较上年同期减少 2.37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6 年 1-6 月,公司各在研项目进展正常,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2026 年 1-6 月,公司申请发明专利 5 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 件,申请其他
类型知识产权 1 件。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 24件、实用新型专利 13 件、软件著作权 6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其他类
知识产权 58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368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5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66864.00 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179.89 万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 62684.1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前期已支付 300.00 万元)、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716.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67.21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 2023 年 11 月 1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958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7772.07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1 月 14 日
本次报告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6864.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896.79
二、募集资金净额 59967.2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4409.98
本年度使用金额 5165.94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4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03
其他-具体说明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05.17
理财投资收益 976.65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7772.07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经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检查发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授权额度的情形,具体情况请参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2026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2026 年 1-6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不存在变动情形。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觅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 (%)上海觅芯企业管理
10232791 2.41% 9375000 91.62% 2.21%中心(有限合伙)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