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张其秀女士、独立董事袁彬先生、非独立董事宋迪女士(非独立董事邢潇于2025年11月离任,补选宋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张其秀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
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3
审计委员会第
月27日1.《关于公司现场审计初步完成的议案》;
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
2025年4审计委员会第案》;
月28日三次会议3.《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3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8
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月25日
四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10
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月29日
五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报告,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3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化内控体系建设,进一
步优化内控流程、健全内控制度,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规范,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及风控部、财务部、证券投资部
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