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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通信:康希通信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36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981323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占公司 0.23% 总股本比例□是,预留数量_______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_____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 981323股(份) 激励对象数量 17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10.76%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外籍员工√其他,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7.16元/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2026年 9月,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融科技”)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充分激发知融科技相关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保障本次收购的协同效应及第二业绩增长曲线的顺利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对于 2025 年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 5.8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二类限制性股票 162.7596 万股。 2025 年激励计划设置两个归属期,其中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已办理完成。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5年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及归属安排后,可在归属期内分次获得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为康希通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98.132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448.00万股的 0.2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知融科技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人 员、技术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披露激励对象总人数和占比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7人,约占公司 2025年末在职员工总数 158人的 10.76%。具体包括: 1、知融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知融科技管理骨干人员; 3、知融科技技术骨干人员; 4、知融科技业务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知融科技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草获授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 予限制性股票总 案公告日股本总 票数量(股) 数比例 额比例 子公司知融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 981323.00 100.00% 0.23%骨干(共 17人) 合计 981323.00 100.00% 0.23%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情况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16 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1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的 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16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12.86 元/股的 50%,即 6.43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14.24 元/股的 50%,即 7.12元/股。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三)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 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豁免短线交易情形除外)。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七、获授权益、解除限售或行权的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 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子公司知融科技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知融科技营业收入(A) 知融科技毛利(B)归属期 目标值(Am) 门槛值(An) 目标值(Bm) 门槛值(Bn) 2026 年度营业收 2026 年度营业收 第一个 2026 年度毛利达 2026 年度毛利达 入达到 4000.00万 入达到 3300.00万 归属期 到 2200.00万元 到 1900.00万元 元 元 2026-2027 年度累 2026-2027 年度累 2026-2027 年度累 2026-2027 年度累 第二个 计营业收入达到 计营业收入达到 计 毛 利 达 到 计 毛 利 达 到归属期 12000.00万元 9800.00万元 6000.00万元 5000.00万元 注:1、知融科技营业收入、毛利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数据为准,下同。 2、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知融科技营业收入的归属比例(X)*50%+知融科技毛利 的归属比例(Y)*50%,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业绩考核指标 权重比例 业绩完成情况 归属比例 A≥Am X=100%知融科技营业收入 50% An≤A<Am X=70%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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