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或“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迅捷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698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6527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80.47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403777.8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126596202.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6006290118 号)。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珠海迅捷兴 HDI 产线建设项目 14545.80 9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159.62
合计 18045.80 12659.6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3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659.62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 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态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珠海迅捷兴 HDI 产线建 0.00 2027 年 7 月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53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进度合理选择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宇宁 张腾夫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