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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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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6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

议案二:..................................................7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三:.................................................16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6

议案四:.................................................19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19

议案五:.................................................20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

议案六:.................................................21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1

议案七:.................................................22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22

议案八:.................................................23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3

议案九:.................................................26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6

议案十:.................................................2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7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9

1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

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会务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2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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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JOHN LI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8、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七)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九)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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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6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基于2025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编写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一:《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7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2025年度,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 IVD行业整体承压下行,受医保控费、集采、DRG/DIP支付改革、检

查结果互认等政策因素综合影响,行业逐步告别高毛利、粗放式增长阶段,整体进入调整期。面对行业整体下行的严峻形势,公司管理团队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紧紧围绕经营目标全力拓展市场,扎实推进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等各项举措,有效抵御行业系统性压力。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9839.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98%,主要受

市场宏观环境及国家税率政策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0.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96%,实现利润总额2482.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51%,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直接导致盈利基础减弱;*随着仪器投放规模扩大,以及新大楼启用相应增加了折旧摊销费用、房产税、运行费用等,进一步加大了成本端压力;*2025年度公司持续加大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药械通”政策区域内脱敏药产品(欧脱克)的市场推广力度,相关市场目前仍处于培育阶段,经营效益释放存在一定滞后性。同时,为支撑公司脱敏药产品(欧脱克)未来全国市场销售布局,公司持续推进的三期临床及注册相关投入亦相应增加;*尽管通过团队人员结构调整及薪酬优化减少了

薪酬支出,且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前述三项成本增加因素的综合影响更为显著,最终导致净利润整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成并顺利结项。一方面,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的研发生产新大楼已全面投入

8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使用,原分散于工业园区不同区域的研发、生产、质量检测、仓储物流及行政办公等功能实现集中整合和统一管理,管理效率显著提升。公司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及质量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生产及仓储物流环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新大楼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空间,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在客户交流、学术推广及市场拓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公司过敏与自身免疫疾病诊断技术研发平台顺利建成启用,研发实验室面积较此前进一步扩充,各类先进的研发仪器设备配置到位,实验室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研发硬件实力和创新基础进一步夯实。上述基础设施与综合能力建设,不仅有效地提升公司产能弹性和智能制造水平,也显著增强了研发转化效率与品牌影响力,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提供充足物理空间保障与技术能力支撑。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新业务取得良好进展。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 InmunotekS.L.公司联合申报的脱敏药 MM09 舌下喷

雾剂 III 期临床试验成功完成首批受试者入组给药且依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港澳药械通”政策支持,欧脱克脱敏药系列中的猫毛过敏原、狗毛过敏原、屋尘螨/粉尘螨混合过敏原三款单品,已顺利获得“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批件”,进一步拓展了该系列产品在大湾区的临床应用通道。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股权激励、补选董事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程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第三届董事会第

12025/1/8事会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十七次会议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第三届董事会第22025/3/14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十八次会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核决管理办法>的议案》。因《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2025/4/9十九次会议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42025/4/16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二十次会议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52025/4/2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62025/5/7二十二次会议员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2025/6/11二十三次会议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的

82025/8/1二十四次会议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

第三届董事会第92025/8/13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二十五次会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第三届董事会第2025/9/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10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二十六次会议员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第三届董事会第大会的议案》;因《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

112025/9/9二十七次会议议案》及《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第三届董事会第122025/10/28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二十八次会议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4/7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5/7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9/1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9/25的议案》、《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11/14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董事履职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做出有效表决。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公司战略规划,高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重视并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严格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科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12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202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及《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共20项议案。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对被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共4项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面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并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结果提出有关建议;同

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1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的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共11项议案。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并就未来发展规划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对于在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依据所兼任经营管理职务为标准进行考核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当年度公司所取得的经营业绩,并结合个人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责任态度、管理能力等因素进行发放;对于仅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无其他任职的外部董事及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由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发放。

公司董事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四、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划

1、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紧跟监管政策变化,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2、加强公司董事的履职培训,切实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及时传达监管部门

的工作精神和理念,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

3、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准

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1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4、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目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推进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为实现全年经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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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说明。具体情况如下所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合并范围包括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浩欧博(美国)有限公司、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

都温江敏医过敏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苏州敏医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上海

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HOB BIOTECH ASIA PTE.LTD.、苏州浩欧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一、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482.26万元,同比下降39.51%;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0.08万元,同比下降36.9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84%,同比减少1.71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37元/股,较去年减少0.22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营业总收入39839.98万元,同比下降0.98%。主要原因系受市场

宏观环境及国家税率政策变化的影响,收入略微下降。

2、公司营业成本16561.99万元,同比上升14.10%,主要原因系仪器投放

规模扩大和募投项目新大楼投入使用,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运行费用增加所致。

3、公司销售费用9662.92万元,同比上升2.48%,主要原因系脱敏药营销

推广费用增加所致。

4、公司管理费用6270.40万元,同比下降4.43%,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减少,募投项目新大楼投入使用折旧费增加及脱敏药临床相关费用增加的综合影响所致。

5、公司财务费用135.64万元,同比下降52.73%,主要系贷款利息费用减

16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少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公司研发费用4775.66万元,同比上升3.22%,主要系子公司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二、财务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3130.46万元,同比减少9.83%;总负债11129.60万元,同比减少49.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82000.86万元,

同比增加0.97%;资产负债率为11.95%,同比减少9.42个百分点。资产和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1、总资产构成:*报告期末,流动资产合计23579.46万元,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6334.00万元,同比减少47.92%,主要系支付新大楼工程尾款、质保金、原材料款增加及偿还借款增加所致;应收账款5595.61万元;预付款项

704.53万元;存货10708.26万元;其他应收款99.8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132.87万元;本期新增应收票据4.38万元。*报告期末,非流动资产合计69551.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6483.64万元,同比减少4.70%,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所致;在建工程5.83万元,同比减少98.79%,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转为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余额1105.67万元占总资产的1.19%。

2、总负债构成:*流动负债合计10853.92万元,占总负债的97.52%,同

比减少48.30%,主要为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减少。*非流动负债275.68万元,占总负债2.48%,同比减少74.30%,主要系长期借款全部偿还。

三、现金流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68.91万元,较

2024年度末减少6293.60万元,具体的现金流量体现为:

1、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94.29万元,较2024年

度减少净流入2827.68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增加所致。

2、2025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2.35万元,同比减少

净流出10333.2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新大楼投入建设支出减少所致。

3、202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90.23万元,同比净流

17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入减少9666.4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借款减少且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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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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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6年度经营计划、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对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预算使用计划进行了说明。本预算计划基于公司营销增长策略,仅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国家政策、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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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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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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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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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00785.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743909.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

16日,公司总股本为6347974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0131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2535685.2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0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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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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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主要用途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国内国际信用证开立及国内国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借款协议等融资合同,并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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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22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

1、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

2、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一、具体担保情况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担保额是是被担保担保本次度占上否否方最近截至目方持新增市公司关有担保方被担保方一期资前担保担保预计有效期股比担保最近一联反产负债余额例额度期净资担担率产比例保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苏州浩欧经2025年年度股东博生物医200020000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100%97.54%24.39%否否药销售有万元万元至2026年年度股东限公司会召开之日止上海浩欧经2025年年度股东博生物医2000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100%251.48%0万元2.44%否否药有限责万元至2026年年度股东任公司会召开之日止苏州浩欧经2025年年度股东博医疗科1000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100%109.78%0万元1.22%否否技有限公万元至2026年年度股东司会召开之日止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苏州西瑞经2025年年度股东玛斯化学2000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100%58.59%0万元2.44%否否品有限公万元至2026年年度股东司会召开之日止

2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湖南浩欧经2025年年度股东博生物医4000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100%7.15%0万元4.88%否否药有限公万元至2026年年度股东司会召开之日止经2025年年度股东四川敏医

1000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健康科技100%16.40%0万元1.22%否否万元至2026年年度股东有限公司会召开之日止

注: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基于经审计的2025年度末数据计算。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被担保主要股东及持被担保人名称型及上市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类型股比例司持股情况苏州浩欧博生物医公司直接持有

法人 全资子公司 91320594MA1MGE7F1R

药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公司直接持有

法人 全资子公司 91320594339115480C

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浩欧博生物医公司直接持有

法人 全资子公司 91430181MA4T1XKT09

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敏医健康科技公司直接持有

法人 全资子公司 91510115MA6AR4LL0W

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浩欧博生物医公司直接持有

法人 全资子公司 91310000MACB1P15X8

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苏州浩欧博医疗科公司直接持有

法人 全资子公司 91320594MAEBFMYHXN

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苏州浩欧博生物医

17200.0516777.05423.0032274.21-1868.99

药销售有限公司苏州西瑞玛斯化学

476.57279.21197.36524.20-6.84

品有限公司湖南浩欧博生物医

4696.84335.614361.234539.601719.10

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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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敏医健康科技

507.6183.26424.35462.42-51.11

有限公司上海浩欧博生物医

158.30398.09-239.790-1091.72

药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浩欧博医疗科

314.72345.49-30.770-230.77

技有限公司

注:上表披露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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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25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对于在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 JOHN LI 先生、张扬清先生、谢

爱香女士、董胜楠女士,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依据所兼任经营管理职务为标准进行考核并按月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依据公司所取得的经营业绩,并结合个人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责任态度、管理能力等因素进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对于仅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无其他任职的外部董事袁长婷女士,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肖强先生、彭建刚先生、钱世政先生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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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一)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该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二)股东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表决;行审议、表决;

(四)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普通(四)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普通决议应由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出席股东会决议应由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为有效;特别决议,应由除关联股东以外其特别决议,应由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出席股他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过方为有效;

(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

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决议无效;决议无效;

(六)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六)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议需要关联股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议需要关联股

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做出如实说明。到会做出如实说明。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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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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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跃竑)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钱跃竑,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84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赴法留学,1990年获得巴黎高等师范的理学博士学位。先后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应用数学系研究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应用数学系助理教授;美国 EXA 公司计算物理学主任研究员;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计算数学系资深研究员;上海大学计算流体力学系长江特聘教授;2018年至今任苏州大学计算数学系特聘教授;2023年7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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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大会独立董事的情况姓名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的次数加会议钱跃竑99900否3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

详细了解议案背景,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就各项议案发表意见。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东大会各项议程。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任期内,应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聘请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认真研讨了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履职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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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主动征求并认真听取相关合理意见和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有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

计事项的讨论会,听取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

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认为:

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

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财

31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公司实际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本报告编制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更换了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的相关资质及公司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辞职,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张扬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张扬清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张扬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候选人袁长婷女士、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袁长婷女士、

32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事项均符合《公

3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

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

部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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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蓉)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黄蓉,女,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进宇印染有限公司会计岗位,苏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苏州正德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经理,现任苏州元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2023年7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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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大会独立董事的情况姓名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的次数加会议黄蓉99900否3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了解议案背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东大会各项议程。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认真听取本人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持续保持沟通,对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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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此外,还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业绩说明会中,针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认为:

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

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促进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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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拟聘任的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辞职,公司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提

名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阅张扬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张扬清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候选人袁长婷女士、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袁长婷女士、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8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制定的,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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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

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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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强)

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肖强,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方源资本法务顾问,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同时为苏州翼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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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大会独立董事的情况姓名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的次数加会议肖强12121200否5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就各项议案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5次,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进行作废、归属、提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职责,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营提出专业建议。

42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及材料,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认为:

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

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

4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的相关资质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原财务总监辞职,公司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审阅张扬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张扬清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候选人袁长婷女士、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袁长婷女士、

4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调整后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45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认为,上述制度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

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

46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7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刚)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彭建刚,男,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湖南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湖南大学985工程首席科学家、中共

湖南大学党委委员、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常务理事、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期内,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及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情况如

48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下:

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大会独立董事的情况姓名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的次数加会议彭建刚33300否2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东大会各项议程。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有关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动态等外部环境可能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前瞻性建议与可落地方案。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会议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提出的疑问予以全面、细致的解答。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49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计师关于年报审计事项的讨论会,听取了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就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进行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50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董胜楠女士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调整后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认为,上述制度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助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51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世政)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钱世政,男,195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

2012年7月起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返聘教授,2025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姓名东大会

52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的情况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的次数加会议钱世政33300否2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

东大会各项议程。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听取了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完整提供所需资料。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均及时发送了会议材料,并提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独立、客观行使职权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了解、支持和关注审

计委员会对内控方面的工作,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5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提交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规范运作,按时编制并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董胜楠女士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调整后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认为,上述制度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

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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