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证券简称:悦康药业公告编号:2026-030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阜阳京悦永顺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悦永顺”)所持公司的172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股票因被司法拍卖,现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京悦永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53740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218947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6%。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京悦永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52020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17227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在办理京悦永顺被司法拍卖的1720000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该部分股份同步解除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悦永顺持有公司的
152020120股股份中有3950654股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概述公司控股股东京悦永顺持有的公司17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6年
4月13日10时至2026年4月14日10时45分22秒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9 户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上述股份已被钟革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过户登记情况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京悦永顺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京02执恢31号】,并转达给公司,裁定京悦永顺被司法拍卖的1720000
股公司股票所有权及相应权利归买受人钟革所有。相关股份现已完成过户登记,在办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以上股份同步完成解除司法冻结。
过户登记完成后,京悦永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变为152020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34.16%降至33.7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将变为217227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48.66%降至48.27%。
具体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性质
(股)(%)(股)例(%)阜阳京悦永顺信息咨询无限售
15374012034.1615202012033.78
有限公司流通股菏泽三荣股权投资合伙无限售
144000003.20144000003.20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菏泽峰胜股权投资合伙无限售
127800002.84127800002.84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菏泽锦然股权投资合伙无限售
127800002.84127800002.84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菏泽和旺股权投资合伙无限售
72000001.6072000001.60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菏泽景润股权投资合伙无限售
54000001.2054000001.20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菏泽智和股权投资合伙无限售
54000001.2054000001.20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菏泽汇龙股权投资合伙无限售
54000001.2054000001.20企业(有限合伙)流通股阜阳宇达商务信息咨询无限售
18000000.4018000000.40
有限公司流通股无限售
于鹏飞474420.01474420.01流通股
合计21894756248.6621722756248.27
2、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完成后,京悦永顺所持公司股份冻结情况
剩余被冻结股数解除冻结(司法拍卖过剩余被冻结股剩余被冻结股数占公司股东名称占其所持股份比
户)数量(股)数(股)总股本比例(%)例(%)
京悦永顺172000039506542.600.88
合计172000039506542.600.88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除此之外,本次拍卖完成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悦永顺持有的公司1720000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剩余冻结股份数量39506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8%,因此不会影响
公司控制权稳定,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