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勇)
本人作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勇先生,1978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北京玉德未来控股公司总裁、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20年6月至今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本人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公司
共召开2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董事本年应参姓名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加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自参加会议的次数次数谭勇2200否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任职报告期内召开本人任期内召开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名称情况会议次数会议次数会议次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82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2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1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311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000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同意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充分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管及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充分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现场实地交流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始终保持勤勉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能够及时准确提供本人所需的资料,并如实回复本人的询问,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具有健全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任期内,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自律性
规则的要求,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此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续聘刘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由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公司非独立董事张将、张启波已届满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将、张启波、苑旭苹已届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陈可
冀、程华、王波已届满离任。
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于伟仕、于飞、于鹏飞、宋更申、王霞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于谦龙、蒋斌、谭勇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张伟为职工代表董事。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于飞为公司总经理;宋更申、王霞、杨磊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郝孟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燕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次选举、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场行情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董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6年度本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勇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