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舜,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青股份
(603768)、九华旅游(603199)、恒烁股份(688416)、三联锻造(00128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元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元琛科技(688659)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超,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元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元琛科技(688659)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洽洽食品(002557)、美邦股份(605033)、万朗磁塑(603150)和元琛科技(68865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四)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舜、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和李超、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近三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五)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
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制造类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
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
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其他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
技术部及时确认,按时解决公司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3)项目质量复核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
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
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