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证券简称:元琛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0833018.8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166981.1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22.5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559.6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5357.0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08.90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1003.86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69.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569.8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4月,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990101001019298776568.29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519033616109121.56
合计6569.85
注: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账户:1302010619200304828)、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632789058)已于2023年销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2.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全部到期。
四、结余募集资金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预计节余金额3394.27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变更如下:(1)
结余募集资金中2300万元用于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2)结余募集资
金中1094.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1月4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471 号),认为元琛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琛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4月24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元琛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916.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2.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94.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559.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23项目达项目可截至期末累计是否
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到预定本年度行性是承诺投资项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达到
含部分变更承诺投资入进度(%)可使用实现的否发生
目资总额投入金额*入金额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预计(如有)总额*=*/*状态日效益重大变
差额*=*-*效益期化年产460万
平方米高性20000.02023年85364.7
是10550.2010550.20122.587150.92-3399.2767.78%—否能除尘滤料0月7产业化项目新材料循环2026年5是-2300.002300.00100.00319.90-1980.1013.91%——否产业园项目月
补充流动资10000.0
否6972.236972.23-6994.7122.47100.32%———否
金(2021年)0补充流动资
是-1094.271094.27-1094.08-0.1999.98%———否
金(2023年)30000.0
合计-20916.7020916.70222.5815559.61-5357.09-————
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全部到期;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附件1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上表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当年实现收入金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为22.47万元,系公司将该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2023年)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略小于承诺投入金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实施完毕。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对应的原承诺项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实际累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
目募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度(3)=(2)/(1)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年产460万平方2300.00100.00319.9013.91%2026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项目米高性能除尘滤
补充流动资金料产业化项目1094.27-1094.0899.9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0.001413.98----
1、变更项目:公司变更了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主要原因系项
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决策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1月4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在上交所官方网站上对上述募投变更事项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4-0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