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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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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2

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3

议案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4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5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6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7安徽元琛环保科技会会议资料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如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主动回避,不参与该议案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1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六、本次股东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

东代表、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

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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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4:3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辉先生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如下报告: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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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2025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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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5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以规范高效为原则,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审慎、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25年度的日常工作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公司紧紧围

绕年度经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市场拓展与业务布局,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公司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引领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立足全球化视野,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8635491.62元,同比上升10.95%;公司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49406.0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9.64%;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326067681.81元,同比上升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3209142.44元,同比下降6.64%。

2025年,公司紧扣客户在降本增效、绿色低碳等方面的发展需求,持续完

善“产品+服务”双轮驱动模式,围绕运维管理、节能降碳等关键环节,提供一体化、定制化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

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各次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6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025.4.14

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第三届董事会2025.4.28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第三届董事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8.28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第三届董事会2025.10.10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第二十二次会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10.3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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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次会议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推动了董事会科学决策。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五)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2025年,公司持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决策机制与执行流程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运作规范有序,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民主科学;管理层职责清晰,制衡与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内部监督与反馈体系持续健全。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运作更加务实高效,在重大投资、财务审计、高管聘任与考核等事项上发挥了重要的前置把关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持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将风险管理与日常经营深度融合,在组织管控、业务运营、风险防范、信息管理、财务会计、预算执行等方面均建立了系统完善

的制度体系,内控制度覆盖全面、执行有力,能够有效支撑公司战略目标与经营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资金管理、供应链安全、合同履约等关键领域开展了专项内控自查与评价工作,针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完善了管控措施,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同时,公司主动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上证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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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围绕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是公司步入“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国家“人工智能+”

行动与“双碳”战略纵深推进的重要年份。面对技术变革与产业升级的双重机遇,董事会将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更加前瞻的视野和务实的举措,引领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一)把握战略机遇,深化主业发展

公司将紧抓“双碳”目标引领下工业绿色转型的历史机遇,持续巩固环保新材料主业优势。顺应“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以“AI 智能环保岛”作为赋能工业绿色转型的核心载体,向上对接国家“双碳”目标与全球碳治理规则,向下扎根工业现场的具体场景与痛点。在技术布局上,公司将稳步朝着“AI 智能工业管控+安全巡检机器人+工业垂域专家级大模型”的方向演进,致力于为各领域的客户提供更加智能、高效、低碳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优化治理体系,提升运营质效

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决策与风险把控中的作用。面对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将更加注重管理效能的提升,通过深化精益管理、强化内部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营效率与效益的同步

9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增长。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市场、运营、合规等关键风险的动态监控,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三)坚持创新驱动,夯实人才底座

公司将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发展的核心引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与行业前沿,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聚焦环保新材料、工业智能化等关键领域,加快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同时,公司将致力于打造开放、包容、协同的创新生态,通过优化人才激励机制、拓宽引才引智渠道,持续吸引和培养行业领先的管理与技术人才,构建支撑公司长远发展的学习型组织与人才梯队。

(四)加快全球布局,构建出海新优势

公司将积极融入国家“双碳”战略与全球绿色转型浪潮,稳步推进国际化进程。依托新加坡、深圳子公司,在巩固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审慎评估并稳妥推进在重点区域的“近岸”与“在岸”生产布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绿色合作,探索与海外伙伴在技术、市场、产能等方面的多元合作模式,不断提升公司的全球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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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10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以往年度工作中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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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11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649406.0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799247.5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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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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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5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具体岗位、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人员因任期内辞职、换届、改选、新任等原因变化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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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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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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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

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额度授信具体业务品

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15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罗守生先生、杨利成先生、赵小丽女士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5年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别撰写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守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利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小丽)》。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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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具体岗位、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换届、改选、新任等原因变化的,薪酬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发放。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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