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批准,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现对安永华明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正式启动审计工作前,安永华明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经营管理层在审计工作团队成员、服务范围、审计工作时间、重
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展开了充分沟通,基于沟通结果,安永华明制定了全面的总体审计服务计划并得到审计委员会和独立
董事的认可,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按序进行,减少审计风险。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安永华明始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经营管理层等相关方保持有效的沟通,立足于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目标,采用自上而下的访谈方式,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方及时咨询,重点关注了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最终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安永华明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业务约定书》,遵
1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重点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缺陷。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安永华明的业务资质、执业记录、服务团队、审计经验
等方面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计,安永华明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保持了审计独立性。2025年度,在年报审计服务过程中,安永华明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管理,积极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经营管理层等相关方保持沟通并提供专业建议,最终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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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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