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旭)2025年度述职报告
在2025年度,本人蔡旭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同时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独立、勤勉、尽责且忠实地履行职责。履职期间,我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动态,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讨论中小股东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发展。
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东南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士,中国矿业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中国矿业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博士。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风电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同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电气工程专业背景和科研经历,满足董事会经验能力多元化和专业结构互补的要求。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人就自身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确认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的详细内容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自2025年08月26日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2025年度我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9天,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调研、听取公司相关工作报告、出席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方面的工作。
(一)参加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自2025年08月26日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202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股东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其中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5 5 4 0 0 1
注:上表中“通讯方式”包含视频方式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
2、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均以视频方式出席,未曾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在2025年度,我始终秉持敬业尽责、诚实守信的准则,认真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我客观审慎、全面细致地梳理审议事项,必要时向公司问询相关背景情况,确保考量公正周全。会议期间,我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凭借自身专长提出专业建议。自2025年度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就董事会审议的季度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参与决策并作出决议19项。作为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议案并作出决议5项。我对这些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加培训情况
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学习了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增强合规意识,提升了执业水准。
(四)现场工作、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积极参加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历次会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有关部门负责人以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听取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就经营现状及其规划的专题报告,及时关注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重大事项、公司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情况,
并利用其他工作时间多渠道认真了解行业发展以及公司运营情况,不定期听取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专题报告。同时,我积极出席股东会各次会议,并在股东会会议上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倾听他们对公司的发展意见和建议。
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07日期间,独立董事会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前往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屹(浙江舟山)风电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参观、与专家交流等方式了解了生产基地运行情况,交流了海上风电的市场发展现状、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及其发展规划等内容,为后续决策公司重大投资活动提供参考帮助。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与我们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协作,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定期向我们详细汇报公司提质增效各项工作的推进进程,对于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也能及时予以回应,切实保障了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顺利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项相关制度里对独立董事职责的明确要求开展工作,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以客观、审慎的态度进行深入思考,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状况,对于相关事项始终坚守独立立场,依据法规和事实作出清晰、准确的合法与合规性判断,以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个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公司股东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了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与各关联人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经股东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经审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本人同其他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各类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开展经营业务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后,均及时将相关事项予以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相关进展。
(二)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参与审核了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于2025年
08月26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任期起始日前其他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工作。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选举乔银平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经审议同意继续聘任王勇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吴改先生、刘向楠先生、蒋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石夏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本人同其他董事会成员经审核认为以上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均有利于公司开展各项工作,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或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宜”以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本人亦未参与任期起始日前“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始终以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已任。通过与管理层的紧密沟通以及参与行业展会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现状以及发展瓶颈,研究行业发展的前沿动态以及当前行业痛点。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我竭尽所能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助力公司向好发展。
过去一年,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运作规范高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力,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这得益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以及对合规经营的坚守。然而,公司仍面临市场竞争白热化的压力,为此,我建议公司全力聚焦扭亏目标,巩固降本增效成果,进一步加强控制费用,规范开展关联交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努力拓展盈利空间,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以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坚守客观、公正与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与合规情况,积极参会并严谨审议各项议案。同时,我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蔡旭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