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苏州和
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74453股,发行价为每股70.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122《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9月21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7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048.15
二、募集资金净额68951.85
1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9266.36
本年度使用金额7281.68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74.25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887.2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46216.8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苏州银行胜浦支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增加公司
全资子公司 UIGREEN株式会社为“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
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2024年 1月,公司与 UIGREEN株式会社、保荐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募
2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46216.84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9月21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中国银行苏州工业52227822812
39851.77使用中
有限公司园区分行5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苏州银行股份有限51100800001
6333.64使用中
有限公司公司胜浦支行238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30160188000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0.26使用中有限公司37106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OSA5129145
UIGREEN.LTD. 31.18 使用中公司离岸金融中心82065002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 OSA512914582065002账户原币种为日元,原币余额为696.06万元日元,年末按照1日元兑换0.0448人民币的汇率换算为人民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548.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3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现金管理共取得收益609.5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9月21日计划进行现金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管理的金额式日期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55000.00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2024年4月25日2025年4月24日2024年4月25日
性好的投资产品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50000.00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
性好的投资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4(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板级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针对涉及境外投资的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
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
5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查
阅相关会议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八、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和林微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附件1: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951.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81.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548.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已变更项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与承诺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入计投入金额入进度(4)=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分变更诺投资总额资总额
金额(1金额2金额的差额)()3=2(2)/(1)态日期效益效益大变化(如有)()()
-(1)
MEMS工艺晶圆测试
否43594.0043594.0043594.001546.856540.46-37053.5415.00%2027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探针研发量产项目基板级测试探针研发
否12464.0012464.0012464.005734.836949.28-5514.7255.75%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量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3942.0012893.8512893.85-13058.30164.45101.2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70000.0068951.8568951.857281.6826548.04-42403.8138.50%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未结项部分“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及“基板级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可行性的议案》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
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未结项部分“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及“基板级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长至2027年9月和2025年12月。
7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26740.65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2)01758号《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板级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采购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寻求合作研发等措施,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形成资金节余。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设备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发放、中介机构费用等公司日常经营支出,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募集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资金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164.71万元,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26万元。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8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9(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央张希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月日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