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我们作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颜莉、独立董事许贤泽及非独立董事熊友辉,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颜莉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内容
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会审计委员
2024/4/15议案》;
会第七次会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024/4/28
会第八次会案》议第二届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2024/7/12会审计委员案》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审议并通过了:
会审计委员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8/29会第十次会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议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2024/10/24
会第十一次案》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2024年4月16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指导招投标管理、廉洁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在专项审计、风险管控等工作的领域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3)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治理、公司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监督,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认真、仔细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同时,审计委员会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在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计划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
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高专业水平,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掌握监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