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年度,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刘泉军先生(召集人)、田祖海先生、邹斌先生。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为独立董事韩莉女士、独立董事古元峰先生、独立董事王志红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韩莉女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表决情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况和重要建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6、《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有议案均审计委员会第2025-4-17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十一次会议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8、《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所有议案均审计委员会第2025-4-28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全票通过十二次会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第三届董事会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所有议案均
审计委员会第2025-5-28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全票通过十三次会议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所有议案均
审计委员会第2025-6-27
1、《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全票通过
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所有议案均审计委员会第2025-8-14议案》;
全票通过二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所有议案均审计委员会第2025-10-29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全票通过三次会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5年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该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企业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完成审计工作,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求其制定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中,事前听取和审阅公司的工作安排汇报和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非常重视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积极征询外部审计机构意见,有力促进了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