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证券简称:菱电电控公告编号:2026-016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到会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1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
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执行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胜任审计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署服务协议、决定审计费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企业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完成审计工作,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69545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156365.6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08%。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
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4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业务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度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编制了《“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致力于全面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重视投资者回报。
5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拟定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如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或董事津贴。
因涉及全部董事,出于谨慎性原则,全部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拟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绩效薪酬含季度绩效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总额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由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季度绩效薪酬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
6况相挂钩,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兑付,按季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绩效
考核情况及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相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于考核当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章华、王杰、龚阳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6月底之前召开,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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