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6—9页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785号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鼎通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鼎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鼎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第1页共9页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鼎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鼎通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2页共9页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
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9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21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79.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1840.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21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铺底流动项目备案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建设投资投资额资金或核准文号
母公司改扩建建2512-441900-04-
49320.3230000.0031434.7517885.57
设项目01-706528
高速通讯及液冷2512-441900-04-
34700.3824000.0025524.739175.65
生产建设项目01-536099
第3页共9页募集资金铺底流动项目备案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建设投资投资额资金或核准文号
新能源 BMS 生产 2512-430100-04-
31151.1122000.0023262.257888.86
建设项目01-858752
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7000.0017000.00
合计132171.8193000.0097221.7334950.0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53013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合计比例(%)资金母公司改扩建建
49320.32222.16222.160.45%
设项目高速通讯及液冷
34700.381161.451161.453.35%
生产建设项目
新能源 BMS 生产
31151.11869.40869.402.79%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
合计132171.812253.012253.011.7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278301.8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93050
审计及验资费用136.79127.36
律师费用51.8914.15
资信评级费用28.328.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2.418.02
第4页共9页第5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78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6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78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7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785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吴志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8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785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展小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