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
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鼎通科技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号),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3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300000张(930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1593867.91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8406132.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6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6〕7-2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母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49320.3230000.00
2高速通讯及液冷生产建设项目34700.3824000.00
3 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 31151.11 22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7000.00
合计132171.8193000.00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鼎通”)。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向长沙鼎通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长沙鼎通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长沙鼎通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孔垂军成立时间2023年8月24日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钟石路与沙坪路交汇处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住所1.1期西栋塔楼20楼2203、2011房主营业务及其与发
长沙鼎通主营业务为通讯连接器组件、汽车连接器组件的生产制造和行人主营业务的关销售,是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系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鼎通科技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30146.56
净资产4878.09主要财务数据(万项目2025年度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64.79审计情况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无息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沙鼎通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长沙鼎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无息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长沙鼎通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鼎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2026年度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长沙鼎通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
3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及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长沙鼎通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 BMS 生产建设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红庆包春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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