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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通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燕琴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31 00:00 查看全文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燕琴)

本人张燕琴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燕琴,女,中国国籍,1983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1月至今,任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

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现场应参加董事或通讯董事会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方式亲

姓名会议席(次)席(次)数(次)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自参加

(次)

(次)张燕琴12121200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以现场应参加董事或通讯股东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方式亲姓名(大)席(次)席(次)数(次)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自参加会(次)

(次)张燕琴22200否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作用。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了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回复。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99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00战略委员会4400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50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解答中小股东提问,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司,促进公司更好地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我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此外,我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决策程序且均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我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并购重组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无相关情形发生。

(九)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无相关情形发生。

(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是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十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25年8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920172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40345.20元。

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7060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708242.4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三)股权激励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72080股,于2025年6月26日上市流通。

(十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五)开展新业务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履行职责,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慎、认真地行使了各项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燕琴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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