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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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文平)
本人彭文平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彭文平,男,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教授。2003年9月至今在华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任教;2023年10月至今,任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现场应参加董事亲自或通讯委托董事会缺席次是否连续出席方式亲出席
姓名会议数(次)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次)自参加(次)
(次)
(次)彭文平12121200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以现场应参加董事亲自或通讯委托股东缺席次是否连续出席方式亲出席姓名(大)数(次)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次)自参加(次)会(次)
(次)彭文平22200否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第三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应参加会议(次)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审计委员会99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500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审部定期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司,促进公司更好地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组织的培训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我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并购重组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无相关情形发生。
(九)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无相关情形发生。
(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第一次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是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十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25年8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920172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40345.20元。
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7060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708242.4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三)股权激励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72080股,于2025年6月26日上市流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五)开展新业务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文平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