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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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燕琴、彭文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