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目录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1
二、审核报告附送
1.差错更正表3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6
三、审核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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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410017号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4100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聚石化学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1-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发现以下前期会计
差错事项,本公司已对此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近期发现,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
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具体的差错及会计处理
(一)2022年度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调整
2022年度聚石化学部分收入应采用净额法确认,公司采用了总额法确认,导致营业收入
多记51857308.05元,营业成本多记54693973.24元,财务费用少记2836665.19元。由此调减2022年营业收入51857308.05元,调减营业成本54693973.24元,调增财务费用
2836665.19元。
2、2022年度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调整
2022年度部分逾期其他应收款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多记
824000.00元,未分配利润多记8240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少记824000.00元,利润总额多
记824000.00元。由此调减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824000.0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824000.00元,调增信用减值损失824000.00元,调减利润总额824000.00元。
(二)更正事项对报表项目的影响
1、2022年度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前后对比情况
6514091760.825132677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