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证券简称:聚石化学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4月13日以
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
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天风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其
他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外部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可领取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相关津贴标准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独立董事津贴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出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
且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并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由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构成,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
核情况和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等综合考核。其中,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考核结果随月度基本薪酬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
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刘鹏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衷核、刘鹏辉、李新河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
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53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未达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2735000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65000份。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刘鹏辉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衷核、刘鹏辉、周侃、李新河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主要系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筛选原材料供应商,并按照客户需求及订单量采购原材料,采购价格皆为双方沟通的市场公允价格。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相应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衷核回避表决。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议案》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拉瓦锡”)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产投”)签署了《安庆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收购及补偿协议》,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在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拟建化工项目,需依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和新宜产投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本次交易后,“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和“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将终止实施,“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将搬迁至公司池州生产基地。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实施后在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拟建化工项目,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停产、拆除。公司董事会同意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