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证券简称:聚石化学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684.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截止日余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756018800001267734660.11-已销户
限公司肇庆分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7602090000084334758.96-已销户
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20180237292000528065265.50-已销户区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
17630922715000.00-已销户
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7560188000022082--已销户
限公司肇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2018023729200055086--已销户区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
1811057238--已销户
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清远市分行44050176020900001441--已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四方监
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2018023729200066719-0.06管专用区支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四方监
44050176020900001446-51.30管专用
限公司清远市分行账户
合计/79684.5751.36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明细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85516.67
减: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5832.10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79684.57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1729.10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48.78
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857.96
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358.48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64.49
募投项目累计支付金额39317.50
2临时补充流动资金0
加:募集资金现金理财收益金额36.70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606.4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36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原于清远实施的募投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搬迁
至池州并入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
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聚石”),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变更为安徽池州,并且使用募集资金4021.71万元向池州聚石增资以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投项目;同意将募投项目“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变更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并且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实缴安庆聚信的注册资本以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投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为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原因说明
(1)《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在清远生产基地利用现
有场地扩建无卤阻燃剂产能,但由于清远城市规划对化工项目逐步收紧,为保障阻燃剂产品的持续和稳定性发展,公司将无卤阻燃剂产品的建设的重点投向外省化工园区。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3议案》,公司将上述清远项目搬迁至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实施,实施主体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2)《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安庆市是公司石化项目的重点考虑地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有完善的石油化工产业链集群,同时陆运、航运、空运交通便捷,项目用地邻近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能提供生产聚苯乙烯所需的大部分原料。但由于当地土地指标紧缺,公司石化项目退而求其次选择与安庆相邻的池州市,2021年9月,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新增土地指标,公司出于长远战略规划发展的考虑,决定变更原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安庆石化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将“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变更至安庆实施,项目名称变更为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年3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
79487826.86元、以自筹资金投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8579612.28元。公司于
2021年3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88067439.14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22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42022年8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8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8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121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36.7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5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止日期是否到期国泰君国泰君安证券君安股份跃飞龙伍
本金保障型4000.002021.08.26-2021.09.27是有限公佰定制款2021年
司第33期收益凭证国泰君国泰君安证券睿
安股份博系列坤睿2021.12.09-
本金保障型1300.00是
有限公21013号收益凭2022.02.09司证国泰君国泰君安证券睿
安股份博系列结睿2021.12.14-
本金保障型1800.00是
有限公21016号收益凭2022.01.13司证中泰证中泰证券收益凭券股份证“安鑫本金保障型2000.002021.08.31-2021.11.29是有限公宝”3月期232号司中泰证券股份有中泰证限公司收券股份益凭证“安盈添本金保障型1000.002021.08.31-2021.09.27是有限公利”第司
1569期
中泰证券股份国债逆回购
本金保障型2000.002021.12.03-2021.12.06是有限公204003司
合计/12100.00//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8000.00万元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
4358.38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
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将超募
资金4358.48万元(包含新增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并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00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
万元投资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原使用超募资金的募投项
目“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并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实缴安庆聚信的注册资本以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投项目。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已结项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80644949.1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5516.67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7689.25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7097.51万元(其中已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3046.17万元)
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7689.25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6年1-3月:0
2025年:5055.94万元
2024年:7940.64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3年:6621.59万元
2022年:21057.58万元
2021年:37013.51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募集前承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投实际投资金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投资金额投资金额资金额额额金额的差额
2022年3月结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节余资金用
134758.9621861.6021861.6034758.9621861.6021861.60-
项目项目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3月终止,节余资金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265.50365.88365.885265.50365.88365.88-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已并入“池州无
3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4021.710.000.004021.710.000.00-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5补充流动资金//18064.49//18064.4918064.49/
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1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12021.7112038.812021.7112038.817.092026年6月
2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8000.008000.008000.008000.00-2026年12月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358.4812358.4812358.4812358.48-100.00
合计49046.1759607.6777689.2549046.1759607.6777689.2517728.30—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是否达截止日项目累计产承诺效益到预计序项目名称能利用率2023年度20242025累计实现效益
年度年度2026年1-3月效益号正式投产后改性塑料产品产改性塑料产品产改性塑料产品产改性塑料产品产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的前三年预改性塑料产品
值20676.58万值33447.32万值37691.44万值8138.76万1计分别达产产值115724.03注
扩建项目60%80%元,膜材产品产、和元,膜材产品产元,膜材产品产元,膜材产品产值3150.82万元万元,膜材产100%,达产值5521.40万元值7278.74万元值1428.40万元
10年度产值预品产值
计可达到
64500.0019107.61万元万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
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目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
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设项目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
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金
注: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前三年预计分别达产60%、80%和100%,达产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
64500.00万元。上述项目于2022年3月结项,2023年度是项目投产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年项目产量23358.52吨,产能利用率58.40%,与预计产能利用率60%不存在重
大差异;2024年项目产量34950.94吨,产能利用率87.38%,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2025年项目产量40422.40吨,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2023年项目产值为23827.40万元,2024年项目产值为38968.72万元,2025年项目产值为44970.18万元,产值均低于预计产值,主要是产品销售单价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价格下降所致。2026年第一季度项目产值为9567.16万元,产值均低于预计产值,主要是产品销售单价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价格下降所致。
2、由于支付设备款是整笔支付,导致池州无卤阳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7.09万元。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