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65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1-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11F
电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65号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迪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江苏金迪克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金迪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
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江苏金迪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6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苏金迪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金迪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江苏金迪克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苏金迪克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赖敦宏
中国·深圳中国注册会计师:
于颖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第2页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22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5.18 元。截至 2021 年
7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募集
资金净额1135676130.00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139991116.26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1396.00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6349.19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115046.8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4596.2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342.30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1136.90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86626.32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余额9500.00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654.11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499.1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专项报告第1页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期末未到期现期末账户银行名称账号金管理投资产合计余额品余额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128300788014000006702745.223500.006245.22
司泰州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81105010120017754481753.896000.007753.89
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5239011989109060.000700.0007
州分行
合计4499.119500.0013999.11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泰州分行账号为523901198910906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8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专项报告第2页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投资收益221.4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9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认购金额到期收益是否受托方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
(万元)(万元)赎回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6000.0039.212023.10.142024.01.12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6000.0015.882024.01.292024.04.30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1.382024.01.292024.03.01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862024.03.182024.04.17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3.082024.04.272024.05.27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7500.005.822024.06.012024.06.28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7500.006.472024.07.012024.07.31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2.962024.08.052024.09.04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6000.0032.552024.08.072024.11.05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3.392024.09.072024.10.10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2.082024.10.112024.10.31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2.452024.11.012024.11.29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2.592024.12.012024.12.31是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4.11.072025.02.07否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3000.006.132023.12.292024.01.24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3500.007.142023.12.112024.01.11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3000.006.002024.01.192024.02.19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1000.002.042024.02.042024.03.04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3000.006.132024.02.262024.03.26是行专项报告第3页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购金额到期收益是否受托方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
(万元)(万元)赎回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500.005.212024.03.182024.04.18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3000.006.752024.03.292024.04.29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4000.008.172024.04.282024.05.28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500.003.332024.05.092024.05.31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4000.006.942024.06.032024.06.28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500.004.842024.06.072024.07.08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4000.007.332024.07.052024.08.05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000.003.672024.07.122024.08.12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4000.007.172024.08.092024.09.09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000.00/2024.08.262025.02.26否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000.003.672024.09.182024.10.18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000.0011.252024.09.182024.12.18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000.003.422024.10.252024.11.25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2000.003.542024.12.022024.12.31是行浦发银行泰州高新区支
结构性存款1500.00/2024.12.232025.03.24否行
合计104000.00221.45
注:1、上述认购合计金额为循环滚动使用合计金额。
2、以上到期日在2024年12月31日后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暂不列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专项报告第4页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1: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金额从160000.00万元调整至113567.61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4938.59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3: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5000000.00元。
专项报告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