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70证券简称:金迪克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1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0
附件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1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9
附件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3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4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7
议案六: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8
议案七: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29
议案八: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0
议案九: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32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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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代表的,须出示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
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填写表决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在表决票上书面填写股东名称及其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股东应当在表决票上签名,股东代理人除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外,本身也应当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字样,没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的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
多选、少选、不选的,该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
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
通过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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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4月 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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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13:3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余军先生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议程内容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
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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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关于制定余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2《关于制定张良斌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3《关于制定聂申钱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4《关于制定夏建国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5《关于制定邵蓉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6《关于制定管建强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7《关于制定孙红星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关于制定魏大昌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2《关于制定黄玲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3《关于制定余晖晟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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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8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填写内容并规范格式,填写的内容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要求;公司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9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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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安全、有效的方法之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民众对防疫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各国政府及国际机构对新疫苗的研发也给予大力支持和推动,全球疫苗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在我国,疫苗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新兴战略性产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多项支持性的行业政策,促进疫苗行业健康发展。
公司目前产品为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内四价流感疫苗渗透率较国外差距很大,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公司将紧紧抓住中国流感疫苗市场稳步增长的市场机遇,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积极进行销售变革,观察行业情况、科学论证接种情况,调整销售计划,坚持销售下沉、服务终端用户、做大增量市场的销售策略,实现销售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流感疫苗的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新产品的技术研发、临床试验和注册工作,聚焦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水痘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域,优化并扩展产品管线布局。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已完成 III 期临床试验,报告期内正在按照程序向国家药监局进行产品注册申报工作;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已完成 I 期临床试验,报告期内开展了 III期临床试验前的准备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正式启动 III期临床实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进行了部分中试规模工艺开发,2025年将完成所有23个型别的中试规模工艺开发,形成工艺开发总结报告,推进临床试验申请;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继续进行临床前研究,预计2025年提交临床试验申请;
11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此外,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 细胞)等处于临床
前研究阶段,正在有序推进中;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立项了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注册申报的准备工作;同时,公司已着手开展佐剂流感疫苗的前期研究,将根据工艺研究情况择机进行研发项目立项。
公司始终坚持产品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依据《疫苗管理法》的要求,并严格按照 GMP的要求实施质量管控,持续提升覆盖疫苗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在研发、临床、生产、储存、运输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和控制。
公司在业内率先探索实施MES 系统和 QMS系统,进行在线质量监控与管理并记录生产过程,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严格质量控制。公司所生产的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产品质量标准明显优于国家药典(CP2020)、欧洲药典(EP9.0)的质量标准。
公司董事会认真督导管理层落实执行公司的发展战略,全力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生产经营影响和市场环境变化,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元本期比上年同项目2024年2023年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0802661.83134591377.00-3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3502830.64-70990269.7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106223543.70-72570930.84不适用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0.5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0.58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0.86-0.59不适用益(元/股)
增加28.43个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8123.38百分点
2、费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率(%)
销售费用(元)45494146.2777073744.58-40.97
12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管理费用(元)73317611.3658638054.4425.03
财务费用(元)575585.1642981.301239.15
研发费用(元)33608746.1515471820.82117.23
3、资产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额(元)1532908768.581631601305.25-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1277578797.801371081628.44-6.82
二、2024年度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董事义务,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积极讨论,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一)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董事会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二届董事会第2024-1-30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2024-4-15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董事会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15、《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关于聘任周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2024-5-31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七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2024-8-20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八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2024-10-24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2024-12-27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次会议1、《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股东大会会召开时间议案名称号议名称
2024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年第一
12024年1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规次临时股东10日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大会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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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3年年度2024年5月《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股东大会8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规范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做出的重要决策积极推动,使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公司有效运行。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严格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及改革,制度的修订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此外,公司补选了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经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至此,公司所有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符合《独董办法》要求。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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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指导、监督和核查相关的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6、内部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规范运作为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年度公司内部治理方面,请专业机构开展对公司的体系培训和优化,要求所有管理层必须参与,有效推动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和相关制度、流程的规范化,积极安排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7、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分析师交流会、现场路演、电话会议以及上证 E互动平台等方
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良好互动。
8、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守信披合规底线,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的基本原则,不断进一步优化内外部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公司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各方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将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审
计、提高风险治理水平、提升决策能力,通过打造更高效的管理体系、更科学化的管理机制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首先,公司将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制度规定,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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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专门委员会平台,更加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其次,公司将持续关注各项监管制度的变化情况,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修订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最后,公司始终坚持全员合规理念,着力构建高层人员引领合规、全体员工践行合规的价值体系,开展合规培训等活动,推进合规文化宣贯,打造公司全员合规新格局,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将在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上持续发力,明确信息披露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统筹规划,提炼公告指引要求,做好质量把控;形成信息披露层级把关负责机制,通过多人交叉审核的信披审核流程,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准确高效;做好内幕信息登记,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登记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强化公司重大事件监测,事前及时掌握交易事项,事中整合外部信息,做好信息披露判断,事后跟进执行情况,保证信息能够及时传递报送。
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为股东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沟通力度,着力搭建渠道多样、系统持续、频度与深度并重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式,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
公司将加大“关键少数”履职支撑保障力度,持续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对称、有效,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回复“关键少数”提出的公司经营情况、监管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将“关键少数”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真正转化为促进公司管理提升的动力;规范“关键少数”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证券部将持续对“关键少数”股份变动要求进行宣贯,对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持股情况定期进行核查;积极探索履职支撑的新模式,通过文件解读、案例分析、监管精神通报等多种方式为“关键少数”传达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外部
监管要求,及时将监管精神转达给“关键少数”学习,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特此报告。
17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18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三。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19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一共召开4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二届监事会2024-01-30《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2024-04-15
第六次会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第二届监事会2024-08-20《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第七次会议项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2024-10-2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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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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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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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四。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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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项目情况
单位:元本期期本期期上期期末金额末数占末数占较上期情况说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总资产上期期末数总资产期末变明的比例的比例动比例
(%)(%)
(%)
货币资金83423317.415.4470443588.784.3218.43
交易性金融资产195392510.9512.75175421746.5810.7511.38
应收账款112955718.547.3781235064.404.9839.05说明1
预付款项920867.170.062825253.640.17-67.41说明2
其他应收款497929.390.03479099.870.033.93
存货34925458.092.2821976044.151.3558.93说明3
在建工程661505577.3143.15649464436.1539.811.85
长期待摊费用927750.000.06248564.850.02273.24说明4
递延所得税资产55807657.993.6433313943.012.0467.52说明5
其他非流动资产3482349.000.233358975.000.213.67
短期借款47632573.333.1164057597.233.93-25.64
应付账款87250650.925.6986670216.005.310.67
应交税费845731.060.061046668.080.06-19.20
说明1: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长39.05%,主要系本期下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说明2: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下降67.41%,主要系服务项目在本期结算所致。
说明3:本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期末增长58.93%,主要系在产品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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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4:本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期末增长273.24%,主要系公司车间改造费用增加所致。
说明5: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长67.52%,主要系未弥补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二)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4年末2023年末同比变动比例(%)
股本123200000.00123200000.000
资本公积1116201419.891116201419.890
盈余公积26435583.9026435583.900
未分配利润11741794.01105244624.65-88.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77578797.801371081628.44-6.82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1277578797.801371081628.44-6.82
(三)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0802661.83134591377.00-39.96
营业成本30215428.5129864436.321.18
销售费用45494146.2777073744.58-40.97
管理费用73317611.3658638054.4425.03
财务费用575585.1642981.301239.15
研发费用33608746.1515471820.82117.2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生产线能够稳定、高质量运行,对生产线开展了细致的生产前试运行工作,造成2024-2025年流感季疫苗商业化生产较往年延后,当年生产的流感疫苗取得批签发证明上市销售时间较晚,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2)2023年第一季度国内多地甲流疫情高发,以及2022年秋冬季部分未满足的流感疫苗接种需求在2023年第一季度接种,但2024年同期国内流感疫情较为平稳,同比接种规模下降导致销量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并综合行业竞争格局,对公司四价流感病毒
裂解疫苗进行价格调整,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成人剂型、预充式 0.5ml/支)由 128元/支调整为 88元/支,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成人剂型、西林瓶 0.5ml/瓶)由125元/瓶调整为85元/瓶,流感疫苗的降价对当期营业收入造成影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终端推广服务活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正式生产前试生产费用和职工薪酬
25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直接投入的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年数上年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387331.3380904692.08-262.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592727.20-187707765.0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25667.242517734.96-815.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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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50.28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4.18万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基础之上,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在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的情况下,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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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2024年9月,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来函告知,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大华国际名称已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政旦志远承继。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其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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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本营运能力,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商业承兑汇票等,有关上述债务的利率、费用、期限、担保方式等条件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具体协商办理,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为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内有效。
授权法定代表人余军先生在以上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及融资金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军先生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等。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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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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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薪酬标准
1.董事长:根据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同时结合同行业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
2.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5年度,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
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保公积金,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管理机构
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二、各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关于制定余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长余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根据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同时结合同行业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
2.《关于制定张良斌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张良斌先生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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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制定聂申钱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聂申钱先生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4.《关于制定夏建国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夏建国先生薪酬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5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和薪酬。
5.《关于制定邵蓉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邵蓉女士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含税)。
6.《关于制定管建强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管建强先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含税)。
7.《关于制定孙红星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孙红星女士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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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充分鼓励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经营与发展做出贡献,现拟订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薪酬标准
1.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
外部监事津贴为1万元/月(含税),按月度发放。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
2025年度,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5年度薪酬的基础上,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外支付监事津贴。
二、各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关于制定魏大昌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魏大昌先生2025年度薪酬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5年度薪酬的基础上,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确定。
2.《关于制定黄玲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黄玲女士2025年度津贴为1万元/月(含税),按月度发放。
3.《关于制定余晖晟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余晖晟先生2025年度薪酬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5年度薪酬的基础上,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确定。
公司监事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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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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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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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拟授权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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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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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
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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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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