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6证券简称:金盘科技公告编号:2025-081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布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99人调整为391人,部分放弃的份额调整至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