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盘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9号)同意,金盘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16715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7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574.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2122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
1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投项目投资总原拟使用募序号项目名称入募集资金额集资金金额金额数据中心电源模块及高效节能电力装
152341.7547337.0044761.83
备智能制造项目
其中:数据中心电源模块等成套系列
1.122850.9219920.0017344.83
产品数字化工厂项目(桐乡)
VPI 变压器数字化工厂项目
1.229490.8327417.0027417.00(桐乡)高效节能液浸式变压器及非晶合金铁
273421.8261653.0061653.00
芯智能制造项目
其中:非晶合金铁芯及立体卷铁芯液2.1浸式变压器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武19288.8216493.0016493.00汉)非晶合金铁芯数字化工厂项目
2.254133.0045160.0045160.00(邵阳)
3研发办公楼建设项目(桐乡)8296.788020.008020.00
4补充流动资金50140.0050140.0050140.00
合计184200.35167150.00164574.83
注: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金盘智能科技(湖南)新材料有限公
司(原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为17504.18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17504.18万元,
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名称拟置换金额(调整后)金额数据中心电源模块等成
套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17344.831054.261054.26
项目(桐乡)
VPI 变压器数字化工厂
27417.001187.991187.99
项目(桐乡)非晶合金铁芯及立体卷
铁芯液浸式变压器车间16493.002333.302333.30
智能化改造项目(武汉)非晶合金铁芯数字化工
45160.0012214.9812214.98
厂项目(邵阳)研发办公楼建设项目
8020.00713.66713.66
(桐乡)
合计114434.8317504.1817504.18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575.17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67.70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367.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188.68188.68
律师费用66.0466.04
审计及验资费用61.3261.32
资信评级费用37.7437.74
债券登记费等其他费用13.9213.92
合计367.70367.70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871.88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3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
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金盘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淼陆颖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