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泰新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90号《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5日出具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
验字第61544479_J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截至2026年3月31日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投资总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683.6311766.53已结项
1募集资金承诺截至2026年3月31日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投资总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7836.0017582.50已结项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1929.66已结项
4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7634.004330.4015.67%
5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0198.001676.6416.44%
合计69351.6337285.73/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承诺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不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范围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有序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3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承诺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不用于质押,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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