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告编号:2026-02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8
普通股股东人数7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95014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95014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1.8478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1.847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950026599.997512140.0025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950026599.997512140.0025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949693299.990812140.002533330.0067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949539499.987727520.005633330.0067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949439499.985737520.007633330.0067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349499.903137520.051333330.0456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949579499.988523520.004833330.0067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949693299.990812140.002533330.006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3《关于2025年709199.982912140.017133330.0470度利润分配方365案的议案》5《关于2026年708599.900137520.052933330.0470度独立董事津494贴的议案》6《关于2026年708599.900137520.052933330.0470度非独立董事494薪酬的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708699.919823520.033233330.0470会授权董事会894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8《关于公司续聘708899.935912140.017133330.0470
2026年度审计032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就议案 6 的审议,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ZHENGANMIN、FOREALSPECTRUMINC.、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辜长明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秋婵、胡乐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