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告编号:2026-01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6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1-度考核后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岗位职责制定的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与市场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针对《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宋又强、王鸣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针对《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董事郑安民、郑耀、辜长明和刘昕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薪酬执行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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