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告编号:2026-01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0291616.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1-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扣除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1587600
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973640.00元(含税)。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2583539.1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123557179.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3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5876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0973640.0071422200.00663377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26112653.045585925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170676318.14135348545.12145712648.46
净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80291616.1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208571540.0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81971909.2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150601794.2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90543449.28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否
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2-现金分红比例(%)192.9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
低于30%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金额(元)192782549.1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否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营业收入(元)1516039003.2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12.72
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否
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否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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