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告编号:2026-01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淄博海泰新光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若以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587600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0973640.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52583539.1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23557179.16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36%。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年
12月31日)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勇、王鸣及宋又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议案内容: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基于绩效合约决定,考核标准明晰,考核结果准确,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郑安民、郑耀、辜长明和刘昕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基于绩效合约决定,考核标准明晰,考核结果准确,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董事郑耀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辜长明任公司副经理,2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合作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金融机构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将覆盖前次授权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
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董事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
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原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调整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等职责,修订部分条款。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人员组成、任期规定等不变,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10时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