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80公司简称:海优新材
转债代码:118008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海优新材 688680 不适用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孙振强姚红霞
电话021-58964210021-5896421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000号1幢A楼909 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
电子信箱 hiuv@hiuv.com hiuv@hiuv.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953840788.423224646284.11-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1485830306.481607035005.55-7.54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633132126.711488529072.73-57.47
利润总额-123109197.72-177647675.3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133159964.54-138208679.29不适用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34877142.13-143548928.25不适用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178307570.86-128244144.70不适用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8.64-6.78
减少1.86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1.61-1.67不适用股)稀释每股收益(元/-1.36-1.61不适用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5.724.27增加1.45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31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包含转融持股
持股限售条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数量件的股份的限售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李民境内自然
23.832002012000无
人
李晓昱境内自然10.40873504000无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人齐明境内自然
3.26274032100无
人全杨境内自然
2.73229695100无
人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境内非国
2.48208700000无
限公司有法人昆山分享股权投资企
其他2.42203248000无业(有限合伙)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2.05172168000无伙)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境内非国
1.75146696000无
公司有法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其他1.56131485600无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领先股其他1.1596536400无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1)李民和李晓昱系夫妻关系,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说明司系李民、李晓昱共同出资设立,李民和李晓昱均为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无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