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证券简称:奥普特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卢盛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范西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桂林先生、邓定远先生、卢治临先生;
2.提名委员会:邓定远先生、张燕琴女士、卢盛林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燕琴女士、陈桂林先生、卢治临先生;
4.战略委员会: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邓定远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桂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卢治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卢盛林先生、许学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学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叶建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余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
电话:0769-82716188-185
传真:0769-81606698
邮箱:info@optmv.com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附件:
卢盛林,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与卢治临先生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2008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东莞理工学院讲师、副教授;2016年9月至
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卢盛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24000股,与卢治临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西西,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隆回创同电脑培训学校文秘;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品管员;2005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新兴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6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文员、销售经理、销售总监、销售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范西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范西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燕琴,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8年7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燕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燕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邓定远,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任江西警官学院法律部教师;2004年7月至今,任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师;2005年至今,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定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定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桂林,男,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6年7月至1997年9月,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总会计师;1997年
9月至2001年6月,任广东省源大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年
6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11月退休。2022年7月至今,兼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桂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桂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治临(常用名罗前),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5年,开办个体服装店;2006年,与卢盛林博士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9月,任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8月,任香港奥普特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经理。卢治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570000股,与卢盛林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学亮,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历任艾一资讯有限公司程序员、业务员、顾问、经理;2003年12月至
2009年10月,历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售前总监、渠道总监;2009年11月加入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许学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600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建平,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任湖北天宝粮油有限公司会计;2001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奔辉(深圳)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福群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骏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叶建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叶建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丽,女,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自2021年
5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余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余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