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2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财务总监叶建平先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陈桂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起为签字页)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燕琴邓定远陈桂林谢春晓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