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证券简称:凯因科技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1283326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测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4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等影响,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70944422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1283326股。假设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到上述发行上限(该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2023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254646.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818548.75万元,公司2023年度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按2023年1-9月数据年化后测算。假设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3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
素等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
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9、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2023年122024年/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月31日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170944422170944422222227748
假设情形一: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2023年持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339528.89120339528.89120339528.89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26424731.67126424731.67126424731.67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0.70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0.700.6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740.740.64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740.740.64益(元/股)
假设情形二: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较2023年增长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339528.89132373481.78132373481.7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26424731.67139067204.83139067204.83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0.770.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0.770.67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740.810.71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740.810.71益(元/股)
假设情形三: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较2023年增长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339528.89144407434.67144407434.67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26424731.67151709678.00151709678.0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0.84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0.840.7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740.890.77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740.890.77益(元/股)
注1: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注2:公司于2023年12月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预留部分,共计36000股,授予后总股本为170944422股。
注3: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期限,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研发实力,专注于病毒及免疫性疾病领域,集创新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医药公司。公司依托核心技术平台,成功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丙肝全口服泛基因型药物盐酸可洛派韦
胶囊和培集成干扰素α-2注射液,并实现产业化落地。当前重点聚焦以创新药为核心的乙肝功能性治愈药物组合研发,同时布局免疫性疾病领域提高预防保护率与临床治愈率的创新药物管线。
抗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用于抗体类药物的规模化生产,拥有生物工艺开发能力,同时具备临床样品生产和商业化生产的能力,将为公司乙肝在研1类新药KW-027等抗体项目提供符合GMP要求的产业化条件,并可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其他生产配套需求。建成后抗体生产基地总生产能力达到万升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的对外扩张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深耕生物制药领域多年,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成员在抗体研发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过多个抗体项目开发,包括多个公司在研项目及对外技术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申请抗体相关10个项目41件发明专利,授权12件,形成多个抗体项目,包括研发项目及对外技术服务;
同时,研发团队已承担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此外,公司拥有成熟、规范的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团队,具备丰富抗体质量管理及控制经验,可为项目顺利实施以及未来药品商业化提供质量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淀,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大肠杆菌高效表达重组蛋白、多肽药物技术和哺乳动物高效表达抗体药物技术,使公司在生物药的自主研发方面具备核心能力。通过偏好密码子、信号肽、上下游表达元件以及轻、重链的比例优化,获得大肠杆菌和动物细胞高效表达载体;通过包涵体表达、可溶性表达和周质空间分泌表达三种方式,以及发酵过程的代谢反馈调控,Minipool分选技术结合克隆成像技术等技术,实现重组蛋白、多肽药物的高效表达和抗体药物高效表达工程细胞株的构建。
在以上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团队继续在蛋白质药物定点修饰控制与鉴定、噬菌体展示抗体库的筛选等方面进行了持续且深入的研究,逐渐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技术壁垒,将研究成果进行转化。公司经过药物筛选和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产业化研究、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最终实现新药研发成果的商业化落地。经过十余年不断积累和价值输出,公司以自主研发模式为主、基于创新药物研发平台的新药开发模式和研发能力已得到验证。
3、市场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市场开发经验,形成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实现成熟产品销售额稳健增长,市场份额保持领先;丙肝市场布局逐渐形成,用药患者持续增加;乙肝创新药研发管线稳步推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储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整体战
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能力、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期建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抗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地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德胜作出如下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1、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人承诺对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
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