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补选的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拟补选的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宋金波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个人品德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宋金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