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19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00Z0190号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灿芯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灿芯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灿芯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灿芯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1我们认为,后附的灿芯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灿芯股份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此页无正文,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00Z0190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何双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佳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桂
2025年4月25日
3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号)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58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12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灿芯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苏州”)已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54813.60
减: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置换金额448.85
减:本年募集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金额2222.23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13.04
募集资金净额52129.49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13.04
1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
减: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7315.23
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金额16000.00加: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
334.74手续费净额)和投资收益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9162.03
注:本报告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及灿芯苏州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
31日,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司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2190761721000110577.82
有限公司海分行营业部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90000021012010017992811141.01
有限公司海陆家嘴支行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03012300000093787351.34
2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有限公司海分行
灿芯半导体(苏州)有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5019881460988888891.86
公司司苏州湖东新街口支行
合计29162.03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315.2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72.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8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00Z0340号《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报年化收益告期末期限银行名称产品类别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收益
率是否完(天)成赎回
浙商银行大额存单10000.002024/09/242025/03/241.80%否181-结构性存
招商银行3400.002024/09/042024/12/041.80-2.20%是9118.65款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00.002024/09.062025/03/061.75%否181-结构性存
招商银行3400002024/12/052024/12/261.45-1.70%是213.33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6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的定制化芯片
4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平台”的实施主体灿芯苏州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号集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1网络通信与计算芯片定制化解决29929.3229929.3226002.19
方案平台
2工业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的定制化20540.5720540.5717843.92
芯片平台
3 高性能模拟 IP建设平台 9534.86 9534.86 8283.38
合计60004.7560004.7552129.49
3、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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