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12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网络通信与计算芯片定制化解决方案平台 29,929.32 29,929.32 26,002.19
2 工业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的定制化芯片平台 20,540.57 20,540.57 17,843.92
3 高性能模拟IP建设平台 9,534.86 9,534.86 8,283.38
合计 60,004.75 60,004.75 52,129.49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仍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