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1证券简称:灿芯股份公告编号:2026-006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志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1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二)审议通过《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2(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3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发出股东会通知,以及确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提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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