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
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达梦数据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为确保长期获得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保障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签订了《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双方
甲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金融合作之基本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业务;为甲方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办理甲方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与收付等金融服务。具体如下:
1(1)乙方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
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应为相关企业安装网银系统、定期提供对账单,对资金结算流量和结余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相关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专用换电脑等。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提供授信融资,促进甲方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
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3、金融合作之具体内容
(1)未来3个年度的甲乙双方进行金融合作形成的关联交易余额包括资金结算余额和综合授信额度的上限。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经综合考虑甲方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乙方拟在未来3年中给予甲方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根据授信额度制定如下的结算额度:
上限(人民币)
1、资金结算余额8亿元
2、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
(2)甲方可通过将一部分可用的现金存款存入乙方,另外一部分存入商业
银行来分散资金风险,甲方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甲方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乙方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按季结息。
(3)甲方在乙方取得的融资,乙方按总体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
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乙方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按季结息。
2(4)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非融资性保函、资金证明、贷
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5)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
方为甲方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6)乙方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甲方成功发行企业债
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乙方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7)甲方同意在上限额度内,最大限度优先使用乙方的金融服务。在使用
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4、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股东会批准并由甲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生效。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公司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
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50亿元,贷款业务余额为0亿元。2025年度,公司与中电财务严格履行《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务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通
3过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机制,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电财务的财务报告及会计
师出具的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分析并出具中电财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
2025年度,达梦数据按照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开展相关业务,严格把控风险,未发生风险事件。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针对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签订与相关交易、风险评估情况,达梦数据分别披露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资料,公司对上述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梦数据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已对交易类型、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自公司与中电财务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以来,公司与中电财务严格履行协议相关约定,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
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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