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3证券简称:锴威特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利忠,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晓炜,202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5月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瑞,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15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