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证券简称:极米科技公告编号:2024-023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7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243.1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5日出具了XYZH/2021CDAA90051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5071.63万元,累计
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6370.60万元。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526.19万元(不含现金管理金额),用于现
金管理金额为2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1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32284.50
2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833.30
3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0.00
4补充流动资金0.00
5回购股份1655.46
合计39773.2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公司《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9日,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宜宾极米”)、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24日,公司、宜宾极米、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7日,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5月30日,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19日,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序余额(单位: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号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
号元)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1632703885268615.86
发升级及产业化限公司青羊支行项目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26342319339805.65
发升级及产业化限公司青羊支行项目
3智能投影与激光51050101160100000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19607354.95电视系列产品研155司成都分行
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光机研发中心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415054843840090708.34
设项目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光机研发中心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5152057362700814721.82
设项目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光机研发中心建51050101160100000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623990131.36
设项目146司成都分行企业信息化系统
6510000010120100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7建设项目(已注0.00
59801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补充流动资金1289058668104021375826.94
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补充流动资金128910544110303253.58
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
4311701001002588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4459.89
6司成都分行
合计45261878.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4月7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2024年4月
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230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未到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金额(万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2023年4月2026年4月大额存单10000.00锦江支行11日1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2023年7月2026年7月大额存单10000.00分行锦江支行19日1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2023年112024年2月结构性存款3000.00分行锦江支行月2日2日
合计23000.00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利息收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5.0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987.72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由2023年3月延期至
2024年3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极米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极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6243.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773.2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5071.6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已变本是项目项目更项截至期末截至期年否达到可行目,累计投入末投入度达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预定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金额与承进度实到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可使否发
向分变诺投资总额总额入金额诺投入金(%)现预
(1)金额(2)用状生重
更额的差额(4)=的计态日大变
(如(3)=(2)-(1)(2)/(1)效效期化
有)益益承诺投资项目
16
2024不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未变18
81573.3381573.3381573.3332284.5083559.931986.60102.44年3适否
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更17.月用
84
2024不不
未变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595.6419595.6419595.645833.3017886.61-1709.0391.28年3适适否更月用用不不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未变不适
4837.374837.374837.370.004837.370.00100.00适适否(已结项)更用用用不不未变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14000.0014000.000.0014000.000.00100.00适适否更用用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0006.34120006.34120006.3438117.80120283.91277.57—————超募资金投向不不未变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0800.0010800.000.0010800.000.00100.00适适否更用用用不不不适不适
回购公司股份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655.463987.720.00100.00适适否用用用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800.0010800.001655.4614787.720.00100.00————
合计120006.34130806.34130806.3439773.26135071.63277.57—————
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及“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同时,因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延期至2024年3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金额为23000.00万元,详见第三条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利息收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10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987.72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