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证券简称:伟创电气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25.1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1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鄢志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7)。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6)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7)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420万份股票期权。
序号项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
1授予日期2024年5月27日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等待期
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实际授予数量420万份
4实际授予人数93人
5行权价格(调整后)26.878元/份
(三)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1)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
前的公司总股本211375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93197股后的股本2106820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916854.93元(含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211375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49390股后的股本
2105258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6841988.68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据此,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29元/份调整为26.878元/份。
(2)行权人数及行权数量调整
3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2名激励对象的配偶在知悉
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上述3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调减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10万份。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96名调整为93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430万份调整为420万份。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行权人数及可行权数量进行了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的行权条件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10万份,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0名
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智勇、莫竹琴、骆鹏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5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于2025年5月27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2、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办理行权事宜: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36符合行权条件。、上市后最近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公司2024年业绩。
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目标
行 (A)档 (B)档 (C)档权期公司归属系数公司归属系数公司归属系数
100%90%80%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公司需满足下列公司需满足下列公司需满足下列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两个条件之一:两个条件之一:两个条件之一: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5-00044
1、以2023年营1、以2023年营1、以2023年营号):2024年度公司实
第业收入为基数,业收入为基数,业收入为基数,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一2024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的净利润为24502.73个增长率不低于增长率不低于增长率不低于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后行25.51%。19.23%。12.96%。的净利润为25379.37权万元,较2023年归属期
2、以2023年净2、以2023年净2、以2023年净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利润为基数,利润为基数,利润为基数,润增长25.57%,符合
2024年净利润增2024年净利润增2024年净利润增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
长率不低于长率不低于长率不低于属比例为100%。
22.28%。16.32%。10.37%。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商誉减值、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影响。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激励计划授予的93名其中,个人绩效分为 A、B+、B、C、D五个等级。根据激励对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
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的标准系数,对应的可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行权比例如下:
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
考核评级 B及以上 C D
全部股票期权,其余90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评价结果均为 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公司层面期权成就比例。
因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合计3万份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0名,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25.10万
6份。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10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行权事项。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月23日。
(二)行权数量:125.10万份。
(三)行权人数:90人。
(四)行权价格:26.87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是第一个行权期的第一次行权,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
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7(八)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已获授予股可行权数量占已可行权数量姓名国籍职务票期权数量获授予股票期权
(份)
(份)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
胡智勇中国80000024000030.00%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供应
莫竹琴中国1500004500030.00%链中心总监
董事、研发中心总监、
骆鹏中国1500004500030.00%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财务部总
贺琬株中国1500004500030.00%
监、董事会秘书
研发中心副总监、核心
何承曾中国700002100030.00%技术人员
小计1320000396000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间接持股5%以上股1500004500030.00%
宋奇勋中国东、国际业务部总监
间接持股5%以上股1600004800030.00%
邓雄中国东、产品管理部总监
其他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
83254000076200030.00%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人)
合计4170000125100030.0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共93名,除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外,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9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实际可行权期限根据批量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确定。
经核查,参与本次行权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通过询价转让方式间接减
8持公司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7日及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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