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5-00041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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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5-00041号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1-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4.9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86.3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2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18306102.37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809076.80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413911432.80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2800546.37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403200.00
-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0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773686806.98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386553.20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360228431.94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28772915.17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5815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276490513.07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25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490513.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亿
-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2月2日,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2021年
2月4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
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9050078801600001307)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账户(账号:48717572429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的“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账户(账号:89050078801800001306)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
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
-5-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330090”)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185818444.67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33611.00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
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0月25日,依法注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13454.35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在各银行账户已全部注销。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6-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用途存款方式余额(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30330188000227540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活期1122143.28
州吴中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30330188000330090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活期15764750.35
州吴中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
51321800001504活期1825034.70
巷支行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
1102261829000060622活期7778584.74
司苏州郭巷支行项目
合计26490513.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2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未-7-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元)购买日到期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可转让存单80000000.002023/9/282026/9/28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
大额存单可转让存单70000000.002023/9/282026/9/28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可转让存单40000000.002025/6/42026/6/4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额存单可转让存单20000000.002025/11/272025/12/271司苏州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可转让存单10000000.002025/12/52026/1/5州吴中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大额存单可转让存单30000000.002025/12/52026/3/5州吴中支行
合计25000000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1纸质存单,于2026年1月6日支取。
-8-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792.3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经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43.0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
11143.4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0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7323.8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
11695.6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10826.05
-9-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万元。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部分产品生产对场地条件要求更为严格,需要较大且符合特定工艺布局、环境要求的场地,以满足其生产流程及设备安装等需求,公司新增了常州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等,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