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
14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开立境外发行GDR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的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立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简称“GDR”)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的事宜符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立境外发行GDR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华明(签字):
日期:2023年5月22日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捷(签字):
日期:2023年5月22日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龙基(签字):
日期: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