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向阳主持,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人员工资及费用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向阳
叶海影
吴礼光
2025年0



